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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昨天中午新聞有報導:
在台中,有一男子。
帶朋友去一間高檔餐廳吃飯。
他們點了一桌菜,主菜是……龍蝦。
這一桌菜一共是22000元
吃飽後,他的朋友先行離去。
他就跟櫃臺小姐説,他忘記帶錢。
要去提款機領。
餐廳方面就叫一個人跟他去領錢。
結果還是被他跑了。
還好,警方抓到此人。
一查才知:原來他是通緝犯。
哦。這下
他要去監獄,吃龍蝦了
一 切 隨 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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