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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夜店殺警案中的主嫌之一。22歲的劉姓女嫌,

因涉嫌(教唆殺人)。法官判她收押時。居然當場哭了三分鐘。

哦妳哭?哭什麼?該哭的應該不是妳……是刑警的妻子才對吧!

妳前晩不是很厲害,輕輕將手一指,只説一句(就是他)。

那名刑警就被50人給打死了,

兇器居然是地上的鐡柱(夜店門口,分隔人群讓人排隊的東西)

這一根鐡柱有10公斤阿,拿它打在刑警的臉上(光想就好痛)。

果然……狂K頭才三分鐘而以,刑警就死了。

劉女妳只為了面子,就殺人,這樣值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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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隨 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