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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五有一則新聞:

台北捷運地下街,

有一台ATM(提款機)

有一位年青人,他要領6000元

ATM卻吐出30000元。

原來是ATM工作人員(設定錯誤)

這真是讓年青人太高興了。

他就一直領,一直領,領了十幾次

一共領了30幾萬。

 

隔天銀行人員發現,錢少了20幾萬

就調出監視器,順便報警。

 

當警方找到年青人時他也承認多領

然後要他把多領的錢,全還銀行。

 

最後,法官判那年青人拘役70天

可役科罰金70000元。

 

哦。。。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

這下還要。。。倒貼七萬阿。

 

這就是。。。貪心的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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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隨 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